一、《决定》起草的背景
2023年3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正式印发,《决定》公布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86项法定职权事项)和《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142项赋权事项)。2023年5月15日,省委编办牵头召开了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对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6月8日,印发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二、《决定》拟定的过程
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按照部门“端菜”,乡镇“点菜”以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严格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在确定县统一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各乡镇自行选取行政权力事项时,均征求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意见,提出2条意见,均采纳。征求意见后,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8月31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通过了《宾川县明确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报审稿)》,9月8日,《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宾川县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正式印发执行。
三、《决定》包含的内容
(一)乡镇行政职权事项的内容。由《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86项、大理州统一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4项、宾川县统一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22项、《大理州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职权事项目录》10项和乡镇自选目录4-10项五个部分组成。
(二)《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对赋权的事项,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对于乡镇未选取的事项,仍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实施。对承接的事项,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在本决定印发后,于9月30日前,在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媒体平台公布更新有关事项及内容要素,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相关文件: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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