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简介
一、基本情况
大营镇地处云南省宾川县西部,距县城12公里,辖4个村委会,1个华侨社区,行政区域面积302.54平方千米,辖区常住人口数24167人,下设有1所卫生院,4个村卫生室(大营、排营、瓦溪、萂村各设1个)。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于1956年9月成立,2019年评定为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占地面积2844.96平方米,建筑面积2743.19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564.95平方米。有编制床位30张,实际开放床位22张。承担大营镇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二、设备配置
大营镇卫生院配备有200mAX光纤数字化DR检查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设备、移动式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全血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眼底照相机、超声骨密度仪、动脉硬化检测仪、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电动洗胃机、急救转运呼吸机、除颤监护仪、TPD治疗仪、经皮黄疸仪、24小时动态血压检测仪、多功能床旁监护仪器、肺功能仪、多功能艾灸仪、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三、人员配置
现有职工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有执业(助理)医师15人(其中基层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3人、执业医师3人),执业护士16人(基层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人),执业药师(士)1人,医技人员4人,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
四、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置:内科(慢性病诊疗专科、心脑血管救治站)、外科、全科医疗科、儿科、耳鼻咽喉科、中医科(内设中医理疗室)、西药房、中药房、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护理组、收费室。
(二)医技科室设置: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
(三)公共卫生科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公卫办(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办、儿童健康管理办、孕产妇健康管理办、中医药健康管理办)、卫生监督协管站。
(四)职能科室设置:党建(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医保办、健康扶贫办公室、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科。
五、环境导引
(一)医院布局:

(二)人员标识:医院工作人员在相应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标识导引:医院路标、地标、布局均在院区有明显标识牌进行标示引导。
六、诊疗服务
(一)西医诊疗:我院开展辖区内24小时院前急诊急救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和相关的咨询指导及预防保健服务,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夯实基础医疗,建立平安医院,认真执行医院医疗服务计划,按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及标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服务流程,提升就医体验,加强医疗质控,持续改善医疗质量。2024年我院通过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病专科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创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针对心脑血管疾病及慢性病诊疗实操及基础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我院医护人员对急性心脑血管相关疾病的诊治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提升我院综合急救能力。
(二)中医诊疗:2023年中医科通过基层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验收。中医科设有诊断室2间,中药房1间、中药库1间、中药煎药室1间、中医理疗室3间,备有中药饮片326种,中药免煎剂80种,医生擅长外感病、咳嗽病(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肺气肿),胃肠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妇科月经不调、痛经、癌肿综合症、疼痛综合征、亚健康综合症(失眠、脱发)、肥胖症等疾病中医诊疗,开展针灸、中医定向治疗、隔物灸、中药蒸汽浴、推拿、穴位贴敷、中药涂擦治疗、拔罐治疗、刮痧、中药湿热敷等10余种中医适宜技术。通过下乡免费中医理疗及义诊活动等形式宣传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农村多发病常见病,提高辖区群众对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意识。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分别按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包、妇幼保健服务包、卫生监督服务包、中医药服务包和综合管理服务包进行分类实施。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
为辖区常住居民(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或非户籍居民)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整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中的随访服务记录、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验结果查询等功能,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多渠道动态更新档案内容,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行)》,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归集和质控,支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本人开放。
(二)健康教育
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按照项目规范要求,深入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辖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3、6、8、12、18、24、30、36月龄各健康检查1次,并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共8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5、6岁各健康体检1次,并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共3次);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
以加强产前产后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为: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以前)、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孕21-24周共2次)、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孕37-40周共2次),产妇出院后7天内家庭访视和42天访视。
(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含胸片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指导。对体检中发现体重异常、血压、血糖异常或有其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每年新增随访不少于2次,重点了解健康状况,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转诊等。
(六)预防接种
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目标,对辖区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对有预防手段的各种传染病实施易感人群疫苗接种,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要求,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传染病发生流行状况为目标,做好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八)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内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筛查,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确诊1例建档管理1例。对建档管理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服务规范提供面对面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进行健康体检。对血压和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增加随访。落实“村级健康监测、首诊评估和就医引导,乡级上下联动、组织服务和有序分诊”的慢性病患者乡村一体健康管理服务机制,规范健康随访服务和分类干预,促进治疗与健康管理的有序衔接。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对病情不稳定、基本稳定的患者实施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十)卫生监督协管
协助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协助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协助对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巡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对村卫生室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1次巡查。协助做好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十一)中医药健康服务
按照《中医药基本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全面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新型服务模式,对前来就诊的疑似结核病患者,填写定向转诊单,推介到县人民医院感染科进行结核病检。我院接到县级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在72小时内随访患者,按要求开展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对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
(十三)慢阻肺病患者管理
根据国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和《云南省基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在日常诊疗、体检、健康管理服务中对35岁以上人群进行慢阻肺筛查问卷(COPD— SQ)调查,并登记台账。COPD—SQ调查总分≥16分的人群、偶然影像学检查发现慢阻肺相关肺部异常者(肺气肿、气体陷闭、气道壁增厚和黏液堵塞等)推荐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疗,进行肺功能检查并登记台账。
(十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执行,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八、服务流程及须知

九、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一)我院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并根据政策性价格调整,实行动态调整收费。
(二)对于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通过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栏在调价或新增项目时更新。
(三)医院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门诊明细清单、发票、结算清单(医保结算)的形式对所有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进行公示,价格和编码为最新适时更新。
十、行风建设
为切实筑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发展理念,加强医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听取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诊疗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十一、业务咨询及投诉受理部门时间、地点
(一)咨询
行政办公室:0872-7388216
预防接种室:0872-7388126
公卫办公室:0872-7388996
(二)投诉
现场投诉: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3楼行政办公室
邮箱投诉:dyzwsybgs@126.com
电话投诉:0872-7388126
来信投诉:宾川县大营镇大营街53号
邮编:671607
传真:7388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