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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来源: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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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8301100时,在宾川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31220日,按规定在宾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4115日,发公布了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陈述人员名单等事项。听证会有关相关材料,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123日前送达给各听证代表和参会人员。

听证会召开情况

按照听证会(2号公告要求,20241238:3011:00时,宾川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听证会代表25人,实到29人,其他参会人员11人,超过应出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

听证会上,编制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就《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作了说明,参会代表围绕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发表了意见建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和业务股室及编制单位一一作了答复和说明并将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代表们一致认为,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对进一步完善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促进园地林地草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流转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也为今后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空间单元,促进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提供基础支撑。听证监察人当场宣布了听证监察意见,认定本次听证会合法有效。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

通过梳理归集,听证代表对《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对所定级别区域与耕地、林地后备补充空间叠加分析后合理划定。二是有的地域海拔过高,建议核实分析。三是文本采用数据应用最新,如全县社区个数。四是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过高,往年建设项目征用林地补偿标准为2000元/亩,今后建设项目征用林地如参考基准地价不利于群众工作的开展。五是园地特别是果园价格偏低,与宾川实际市场差异较大,建议提高园地基准地价。六是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过高,建议适当降低。七是专家选择、样点选择不够丰富、全面,代表性不强,建议拓宽选择面。

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答复处理情况汇总如下:

(一)关于听证代表“建议对所定级别区域与耕地、林地后备补充空间叠加分析后合理划定”。处理意见:根据技术方案,此次分等定级基于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采用因素法确定因素因子体系及影响权重,计算定级单元综合分值,划分级别。

(二)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有的地域海拔过高,建议核实分析”。处理意见:此意见采纳,已进行核实,海拔指标赋值来源于省级下发数据。

(三)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文本采用数据应用最新,如全县社区个数”。处理意见:此意见采纳,已进行核实并修改。

(四)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过高,往年建设项目征用林地补偿标准为2000元/亩,今后建设项目征用林地如参考基准地价不利于群众工作的开展”。处理意见:宾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主要应用于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等工作,为今后园地、林地、草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相关流转行为提供指导价格。而征用林地补偿标准则是参照宾川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文件执行,二者无直接关联。

(五)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园地特别是果园价格偏低,与宾川实际市场差异较大,建议提高园地基准地价”。处理意见:此意见采纳,已进行资料补充收集及调查,根据宾川县实际情况,园地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六)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过高,建议适当降低”。处理意见:此意见采纳,已进行资料补充收集及调查,根据宾川县实际情况,林地、草地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七)专家选择、样点选择不够丰富、全面,代表性不强,建议拓宽选择面。处理意见:此意见采纳,已进行补充调查。

  此公告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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