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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宾川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来源: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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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41召开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宾川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涉及宾川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1旬在宾川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从事或者关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人员或者专家2-3人;

2.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听证代表;其中: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5-10人;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宾川县自然资源局邀请或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宾川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旁听人数及产生方式由县自然资源局确定。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宾川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宾川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71600),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2-7142625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其中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122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督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大理段)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张红丽

联系电话:0872-7336176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企业)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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