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 宾川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 来源: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35月上旬在宾川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代表;其中: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

2.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听证代表;其中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乡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510人,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510人。

3.经申请且符合规定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包括居民或村民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其中: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的代表人数为45人;若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4.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旁听人数及产生方式由县自然资源局确定。

四、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者,均可向宾川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4817:30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宾川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邮政编码:671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2-7142625;网络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274491698qq.com

(三)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其中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41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宾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张红丽杨文辉

联系电话:0872-7336176

特此公告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331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企业)

责任编辑: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