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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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2023年县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公 示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1:2023年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附件2:2023年宾川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单(1)

根据《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管理办法》和《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示范家庭农场和农业示范庄园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宾政办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在各乡镇推荐上报和已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上,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拟评定“大理宾川宏房子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和“宾川县鑫发农业家庭农场”等5个家庭农场为宾川县2023年县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将拟评定为县级示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2-714****1944

特此公示

附件:1.2023年宾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

2.2023年宾川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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