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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经营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1: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家庭农场名单(1)(1)附件2: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合作社名单111(1)

根据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大财农〔202387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宾川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经营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奖补资金额度

中央资金(第三批)合计102万元,其中支持家庭农场88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4万元。

二、奖补对象(27个,名单后附)

(一)2023年省级培优提质试点家庭农场1

(二)2022年以前评定为省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6

(三)2021年以前评定为县级示范称号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家庭农场10

(四)2023年省级培优提质试点落选家庭农场1

(五)2022年评定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

(六)2022年评定的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

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一)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

支持家庭农场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品种改良、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推进社企对接等。

特此公示

附件:1.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家庭农场名单

2.2023年中央资金(第三批)奖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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