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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2年12月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212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华能宾川小龙潭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乔甸镇土官

建设单位:宾川中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乔甸镇土官项目占地面积94.66hm2,其中永久用地部分为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和35KV架空集电线路的塔基,占地面积为1975m2。临时占地部分包括光伏阵列、交通道路区、场内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944630m2规划装机容量为40MW,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林业。本项目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杆塔等设施;年发电量5800KW·h。工程采用容量为550Wp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运行方式,光伏阵列面倾角采用25°,并网逆变器选择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共采用峰值功率550Wp的光伏组件91000块,28块组件以214列的排布方式构成一个光伏支架(光伏组串),共有光伏支架3250个,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125台,单台逆变器接入26路光伏组串。由113.20MWac光伏子方阵、12.56MWac12.24MWac光伏子方阵构成光伏发电系统,单个3.20MWac光伏方阵采用13200kVA箱式变压器和10320kW组串式逆变器;单个2.56MWac光伏方阵采用12600kVA箱式变压器和8320kW组串式逆变器;单个2.24MWac光伏方阵采用12300kVA箱式变压器和7320kW组串式逆变器。工程额定容量40MW,安装容量50.05MWp容配比1:1.2513。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含升压站也不设办公生活区,项目发电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至箐门口光伏电站升压站进行升压。项目总投资为17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2万元,占总投资的0.88%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a绿化和防护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光伏布板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零星分布灌木的砍伐b施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施工场地应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c项目工程弃方回填时应采用边开挖边在场地低洼地方直接填埋的方式。d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及合理施工道路布线,尽量缩短路线长度和高大边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a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b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噪声排放,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c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d在修建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区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动物生境分割造成的影响;e在道路路口,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乱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剥离表土和建筑材料使用编织土袋挡墙进行临时拦挡,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用于导排施工期地表径流和雨水,道路区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

7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8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将项目施工对地表水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3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4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5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2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4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防护拦挡等措施。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3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运至乔甸镇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4旱厕定期委托定期清掏用于林地浇灌消纳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 471691813@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