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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2年11月2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2112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年生产300万只塑料筐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宾川县工业园区综合加工片区

    建设单位:大理云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宾川县工业园区综合加工片区,项目占地1800㎡(利用建设方通过出让方式购得的宾川工业园区综合加工片区内55403㎡工业用地中的1800㎡建设本项目,其余地块用于建设新建10万吨柑桔智能化分级包装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塑料筐生产车间1496.55㎡及附属工程,新建10条塑料筐生产线及配套机械手等相关设备设施,生产塑料筐300万只/a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5.27%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且用量很小,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无废水产排。

2、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量,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天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2)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以减轻扬尘污染,遇敏感点尽量避开或绕行;(3)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点彩凤农场五队且避开上风向,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12:00~14:00、22:00~6:00期间均不进行施工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包装袋、纸皮等)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宾川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水:1设循环水池及循环水管道,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员工依托在建项目( 10万吨柑桔智能化分级包装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依托在建项目( 10万吨柑桔智能化分级包装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40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清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2、废气:1使用封闭式破碎机,将其置于封闭的废料间内,采用布袋对接出料口、扎紧袋口出料方式,少量沉降于地表的粉尘及时清理回收。2对于原料及成品的装卸、运输粉尘,原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及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3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加热注塑环节为封闭式,控制注塑加热温度,从源头上控制有机废气产生量,并选购环保型原材料,避免有毒有害气体产生。4使用再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以避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3、噪声防治:1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减少噪声排放。2高噪声设备安装基座减震装置,并置于车间内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1修整及检验环节产生的边角废料及残次品经项目自有破碎机破碎成粒径为1cm碎片或颗粒后返回生产线进行再生产,不得随意倾倒、外排。2包装废料中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妥善处理。3新建15㎡危废暂存间,内部分隔为二个区域,一个暂存废矿物油、一个暂存废活性炭,一个暂存废UV管,三种危废不得混存;暂存间应满足防雨、防晒、防渗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符合规范的标识标牌、围堰等,并建立台账,然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处理;4生活垃圾设垃圾桶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宾川县塑料筐和泡沫箱项目建设会审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471691813@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周爱军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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