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宾川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
本机关严格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0件;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删减后公开”0件。12345政务热线接听率100%,办理12345交办件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0件。
2.文件类信息公开情况。政策文件公开0件。
3.动态类信息公开情况。人事招考公开0件,执法监督公开0件。
4.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0件,预算公开0件,决算公开0件,绩效评价公开0件。
5.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办事指南公开1件。
6.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0件,惠民实事公开0件,就业创业公开0件,社会保险公开0件,政府采购公开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30.24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 0
2.重复申请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3.其他0 0
(七)总计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按程序开展了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对业务人员对操作系统的熟练度、准确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政府信息公开账号专人管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公开质量。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以参加知识培训和自我钻研领悟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达到政务公开保质保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