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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水务局

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宾川县水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714267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宾川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水利工作重点,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实效。

(一)抓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43号)和《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宾政办发〔201941号)要求,继续做好涉水事务“五公开”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按要求派员参加省州县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涉密信息违规泄露的情况发生。

(二)抓实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水务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业务工作。

(三)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及公开内容。一是在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对水务概况、部门文件、政策法规、水利发展规划、防汛、抗旱等工作开展情况、水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水利项目申报进展、水务自身经济发展情况、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进展建设信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县城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全县安全饮水保障情况等涉水政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二是通过“宾川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基本构建了多元化、立体式、全覆盖的涉水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五)认真开展政策解读。2019年,通过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开展政策和业务咨询90人次,满意率100%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全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8/次,其中:主动公开118/次,政府网站公开12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106/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的申请,故不存在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宣传不够生动、动态信息公布不够及时、监督评议工作开展不够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具体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结合全县重点水利建设项目逐年递增和投资逐年加大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精神,把握要领,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同步较好开展。切实加大力度,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及时公布并更新水务动态及部门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百姓了解水务工作,置全局政务于全社会的注视和监督之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实效。

三是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列入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落实各站所的公开责任制,按时开展监督、检查、评议等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已按要求上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列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法定时限内(20个工作日)进行公开。

七、附件

宾川县水务局乡镇、县级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宾川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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