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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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宾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917日至10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扶贫办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6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一)关于“学习掌握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修订完善了县精准办《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夺取战两场硬仗全面胜利的讲话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部署及工作安排,扎实开展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百日总攻坚行动,聚焦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用高标准工作要求推动全县高质量脱贫。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应知应会知识表述不清楚的问题,我办坚持逢会必讲,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开展集中学习,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对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和普查迎检知识进行了梳理归纳,提供给干部职工进行自主学习掌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和精准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部门工作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的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力度,将县扶贫办的行业扶贫工作与县精准办的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同步谋划、同步考虑、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县扶贫办(精准办)脱贫攻坚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作用。今年以来,县扶贫办先后与县人社、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兜底、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事宜,共同商讨制定并细化出台了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的文件,将行业扶贫工作有机融入到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当中。同时,加大对15个县级两不愁三保障主责部门和10个乡镇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内部工作合力不足,组织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产生的问题原因。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相互了解各项工作情况,促进班子成员全面掌握工作大局。结合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县扶贫办党组于6月份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暨专题研讨会议,党组成员结合主题开展了交流发言和讨论,并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相互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得到了加强,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局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阶段性脱贫攻坚工作衔接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确保人员不断档。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从事过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抽调到县精准办,并加大对精准办脱贫攻坚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力度,做实人员变动后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衔接紧密、有连续性。二是确保项目不断档。根据《宾川县2014-2018年扶贫项目县级验收实施方案》《宾川县2014-2018年扶贫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表》《各乡镇申请县级验收的请示》相关要求,宾川县扶贫办成立验收领导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管理使用报账等情况,根据乡镇上报请示验收组正在开展整村、整乡推进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完工一件,及时组织验收一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全县职能部门的产业扶持项目统筹协调有差距,对扶贫工作指导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县扶贫办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结合宾川实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意见》,同时出台了金融精准扶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劳动力转移、产业发展互助社、科技培训、企业或合作组织参与脱贫、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等专项产业扶贫实施意见或方案,并全面制定了各产业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产业扶贫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2018年年底,实施了五个一批中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中的产业扶贫项目,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贴息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村集体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直过民族产业扶贫发展等项目,涉及种植、养殖、贷款贴息、产业示范、产业扶贫带动及模式创新、光伏产业等具体内容。项目共扶持贫困农户44461户次130673人次,扶持发展蔬菜11039.3亩,烤烟1079亩;扶持发展石榴1278.46亩,柑桔2911亩,葡萄7444.7亩,核桃18884亩,花椒13078.9亩,中药材2867.4亩。扶持生猪养殖22451头,牛2189头,羊9751只,家禽109658羽,水产养殖4亩。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产业、农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全面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连接全覆盖,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增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对沪滇扶贫协作工作统筹不强、工作滞后,主动对接浦东新区对口帮扶单位不足,落实年度帮扶协议、帮扶任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对接浦东新区对口帮扶单位,加强与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周浦镇主动对接联系,进一步加强沪滇项目和携手奔小康项目的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现已全面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全省东西部协作成效考核宾川县为优秀等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强化督促检查、通报等形式督促乡镇加强项目推进力度,目前2018年、2019年沪滇项目(财政计划内资金)已全面完工并完成报账,2020年项目力争10月底全面完工。二是将督促乡镇尽快准备验收材料,申请对未验收项目进行验收。平川镇朱苦拉下味口光伏发电提水项目属携手奔小康项目,分两期进行,2018年实施一期,2019年实施二期,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资金已全部拨付;二期项目因资金到位较晚(201912月资金才到位),项目启动晚,加之受2020年疫情影响,项目于20206月才完工,目前已完成资金报账135万元,已督促平川镇8月底前完成决算审计和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对摘帽后续巩固提升工作统筹指导不力,巩固脱贫产业指导方面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根据《宾川县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县精准办加大对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和项目统筹,共投入扶持资金5941.04万元,其中,财政涉农资金2543.04万元,沪滇扶贫资金3398万元。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投入资金10607.62万元,全县由27户新型经营主体按党支部+企业+贫困户的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示范基地35个,其中,发展标准化葡萄种植示范基地9个,773亩;标准化柑桔种植示范基地5个,530亩;标准化石榴种植基地5个,1000亩;豌豆种植示范基地4个,6000亩;加工产业示范3个,养殖示范4个。通过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完善以乡村公益岗位、贫困救助为主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项目资产收益对2821户贫困户收益分配10年,并采取动态管理,真正发挥产业扶贫资金实效,为贫困户找工作、找产业、谋福利,从千篇一律转向个性化定制,从小散弱转向组织化利益联结,走出一条扶贫产业开发的宾川之路。全面梳理沪滇产业项目,督促乡镇加强后续管理。2017-2020年,上海市共投入沪滇资金9200万元,实施项目22个。其中,投入5766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5个,投入3434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产业发展项目投入占资金总投入的62.67%2017年来产业发展项目已产生效益4个,村级累计分红资金达98.32万元。沪滇产业项目总体发展较好。乔甸镇肉牛养殖项目已于20205月进行整改。养殖厂租给宾川县翔畜牧专业合作社,租期为20年。目前已支付第一年租金15.066万元,养殖场内已养牛66头,相关整改材料乔甸镇已全面上报至县扶贫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抓党建与促脱贫攻坚双推进工作融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将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工作会议、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及省州县脱贫攻坚系列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州县脱贫攻坚相关精神和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就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实施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作交流发言,并分析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扶贫办党组坚决贯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和普查验收两大主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决克服疫情影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结合县情实际,草拟了《宾川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宾川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百日总攻坚行动方案》《宾川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等文件,并督促县级各部门、乡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扶贫办党组成员分工事宜进行研究,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组成员任职文件,对扶贫办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进行设岗定责,具体明确了扶贫办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工作职责,确保党组成员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肩上有责任。同时,将扶贫办党组成员分工文件印发至每位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分工协作原则落实好各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针对召开会议不规范,研究扶贫工作的党组会议与领导班子会议混淆,存在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任用与扶贫经费使用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县扶贫办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县扶贫办(县精准办)领导班子会、县扶贫办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各组副组长及相关人员根据工作列席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主要专题研究县精准办、县扶贫办阶段性工作,听取各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党组会议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扶贫资金使用等,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认真、准确、全面记录参会人员所发表的意见建议和所形成决议等重要内容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完善《县扶贫办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岗位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程序由分管领导提出,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建议,广泛听取党组成员意见后,进行民主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脱贫摘帽后干部职工纪律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县扶贫办上下班和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和沟通制度、外出报备制度、请销假和公休制度等15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印发至每位干部职工学习。同时,严格落实制度执行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干部职工上下班、值班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目前,县扶贫办(县精准办)全体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风进一步转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财务制度落实不够细,审核把关不够严,存在报账程序不规范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宾办发〔201122号文件规定,县精准办(县扶贫办)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逐级审批、加强监督的原则,按照财务人员审核、综合组组长(分管副主任)核准、县精准办常务副主任(县扶贫办主任)审批的程序执行。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对经费开支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单据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凭证要求,经办人签名、领导签批手续齐全后才能报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以案促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教训,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教育警示纳入到干部职工例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今年来,共组织学习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教育警示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注重事前教育,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各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挂包帮扶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挂钩联系村帮扶工作力度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转走访力度。加强进村入户走访,5月份以来坚持每月至少两轮入户走访,宣讲政策,督促环境卫生,核实贫困户家庭结构、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生产生活情况等,排查稳定脱贫的薄弱项,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用好各项扶贫政策,突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造血型扶贫帮扶措施,不断提升脱贫质量,确保贫困户稳稳地脱贫。认真开展三讲三评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二是积极抓产业发展。以蜂糖梨、葡萄和石榴等为重点,按照打造点、连成线、形成面的发展思路,积极引导钟英村发展示范产业。目前,宝丰寺1500余亩蜂糖梨电商销售模式、钟英村170余亩石榴协会带动模式以及100余亩标准化葡萄合作社发展模式已初步形成,定将带动全村产业发展升级。三是继续抓实就业扶贫。抓实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帮助钟英村42名卡户人员实现外出务工。积极开发39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确保39户建档立卡户就业、增收。帮助钟英村争取投资173.5万元的光伏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预计能为钟英村再开发43余个公益性岗位,将通过转移就业的方式,继续为43余户卡户解决就业、增收问题。四是继续抓实巩固提升。帮助协调投资51万元的2019年钟英村人项目、帮助争取投资35万元的2020年火山、鲁奔山和小湾子人饮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村人饮短板全面补齐;帮助争取投资80万元的2020年火山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群众出行,改善人居环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驻村干部发挥作用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务工等方面积极想办法、谋思路,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已初步确立了以蜂糖梨、葡萄、核桃和石榴为重点抓产业,以引导外出务工、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重点抓就业的发展思路。二是修改完善村级施工图。不断提升项目质量。7月份已帮助钟英村协调项目资金80万元硬化火山村村内道路,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火山村民出行条件,进一步提升全村人居环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对挂包帮扶的村组,在认真研究、改变群众生产生活的方式方法不多,对帮扶的钟英村后续产业发展思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三讲三评以及爱心超市积分激励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钟英村乡风文明引导,不断加强对钟英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等方面的教育,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主动与钟英村两委共同谋划钟英村产业发展思路,初步确立了以蜂糖梨、葡萄、核桃和石榴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思路,并确立了以宝丰寺蜂糖梨为主的电商销售模式、以钟英村石榴为主的协会带动模式以及钟英村葡萄为主的合作社发展模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对挂钩村群众教育引导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扶志教育,加强群众技能培训,强化典型示范、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就业,大力弘扬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滴水穿石”“弱鸟先飞”“自力更生等精神,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树立主体意识。二是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三讲三评以及爱心超市积分激励等方式,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一)关于“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办严格按照扶贫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扶贫募捐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现随意提高补助标准和扩大补助范围的情况。下一步,我办将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项目补助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精准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各乡镇随意调整扶贫专项资金的情况。对此,我办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大理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宾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宾川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优先从项目库中确定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禁随意调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协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单位组成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各级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坚决杜绝随意调整扶贫专项资金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扶贫资金存在闲置现象,拨付乡镇扶贫资金没有及时充分利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2018731日,县扶贫办下拨96000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到钟英乡钟英村委会,经核实,兑付到小组1000元的脱贫攻坚经费至今仍滞留在钟英村委会的账户上,扶贫资金效益未及时发挥。对此,我办及时对拨付钟英村工作经费的后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钟英村及时安排使用,防止资金闲置。截至目前,下拨的脱贫攻坚经费已兑付到16个小组,每组1000元共计16000元,全部用于小组开展三清洁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下一步,我办将持续督促钟英乡财政所、双代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一方面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确保资金效益及时发挥;另一方面加大对乡、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对其他用于扶贫的资金拨付后跟踪监督不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办及时督促县档案局及时纠正超范围列支行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持续加强对其他扶贫拨付资金的后续监督,督促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的开支范围列支使用,坚决杜绝超范围列支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重点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针对扶贫项目前期调研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近年实施的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帮扶项目规划报批急促,出现多次调整,项目实施难。我办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年实施的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帮扶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根据整乡推进、整村推进项目相关要求,对近年来实施的整乡推进产业发展项目确需调整的,已及时上报州人民政府调整批复。对于乡镇实施的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项目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进行调整批复,确保项目实施方案与实际相符。在下一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严格按照项目相关程序做好立项审批工作,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投向精准,做到批准一件、实施一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针对项目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质量不高,部分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存在有帮扶计划、无具体的帮扶实施项目问题。如:根据《云南省沪滇粤滇扶贫项目协作考核办法》的考核评价指标内容,在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方面没有达到考核评价指标的规定。对此,我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州关于加强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对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了动态管理,督促各乡镇对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进行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改正入库项目内容不全,要素不齐、缺少带贫机制等问题。目前,有资金安排、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均已录入了国办系统项目库进行线下管理,其他储备项目纳入线下项目库管理。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建设,并加强对项目库建设工作的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及入库项目内容齐全、要素齐全、有带贫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扶贫互助社疏于监管,资金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3.针对培训、指导贫困村互助社业务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至贫困村互助社成立以来,扶贫办没有统一组织对互助社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贫困村互助社目前只有财政资金,没有社员资金。对此,我办按照《宾川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的部门工作职责,会同县农经站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全县10个乡镇组织开展互助社业务人员培训会31场(次),培训38个扶贫互助社管理人员、业务人员217人(次)。目前,38个扶贫互助社已按照《宾川县扶贫互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健全了会计账簿,将为全县扶贫互助社的规范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监督检查有差距,少数贫困村互助社资金放贷达不到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力角镇鱼棚村互助社2019年放贷仅只有15万元,按照ʻ财政扶贫资金到位6个月后,借款比例连续6个月低于互助资金总额的50%ʼ的要求,属运转不正常,可以按进入退出程序处置。对此,我办及时与力角镇对接,深入到鱼棚村扶贫互助社进行督促检查,要求鱼棚村扶贫互助社认真查找扶贫互助资金不能按时投放的原因,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扶贫互助资金发放工作。目前,结合社员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鱼棚村扶贫互助社已向31户社员发放借款28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宾川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扶贫互助资金运行进行规范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5.针对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有的互助社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运转不正常。如:钟英乡赵卡拉村互助社2018年放贷资金仅为15万元,而且还出了放贷资金不能完全回收4万多元,导致2019年起互助社没有放贷,形同虚设。针对此问题,我办及时与钟英乡人民政府深入到钟英乡赵卡拉村扶贫互助社进行检查督促,要求赵卡拉村扶贫互助社在积极追讨拖欠借款的同时,认真查找扶贫互助资金不能按时投放的原因,督促赵卡拉村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拖欠的41864.8元借款已如数追回,同时根据社员的实际需要,已向2户社员发放借款2万元,剩余扶贫互助社金的发放工作正在调查入户过程中。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举一反三,并严格按照《宾川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扶贫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乔甸镇观音山生态农业庄园青花椒项目合作失败后,整改措施只是将贫困户应得收益提前分配,未达到产业扶贫效果。,针对此问题,我办牵头乔甸镇,与观音山现代农业庄园及时进行协商,并到石碑村委会召开参与合作发展120户参加的户主会,形成了提前一年与观音山现代农业庄园农户终止合作发展协议。会同乔甸镇人民政府敦促合作企业观音山生态农业庄园将贫困户6951/户,合计834120元的合作发展本金及时退还给了贫困户,确保贫困户原始本金不遭受损失。同时,引导参与合作发展的120户农户利用观音山生态农业庄园退还的合作发展本金,因户施策自主发展青花椒、黑山羊、生猪产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中共宾川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