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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重特大暴雨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重特大暴雨预报预警信息

处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我县重特大暴雨期间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应急联动处置,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极端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宾川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宾川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防汛减灾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提高预测能力、强化信息发布时效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责任明确、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暴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预警信息发布处置的“盲区”和“死角”,争取防御工作主动。

二、信息类型

(一)暴雨类(强降雨过程)重要天气预报

1.重要天气预报。预计未来1-3天,全县将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2个及以上乡(镇)部分地区(≥25%站点)24小时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3个及以上乡(镇)部分地区(≥50%站点)24小时降水量将达25毫米以上,或者将出现持续性、转折性降雨天气有较大影响时,县气象台制作发布《重要天气预报》

2.重要气象信息专报达到《重要天气预报》标准,经综合分析过程强度、前期降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情况,预判影响较大,县气象局制作《重要气象信息专报》,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直接报送。

(二)重特大暴雨预警信息

按照《大理州气象预警信息分类发布指导意见》《宾川县气象局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相关规定和标准,县气象台制作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从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通过手机短信分别发送县级相关单位责任人,传真、电子邮箱报送县级相关单位,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手机短信、广播等向公众发布。

本方案重特大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只规定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详见附件);暴雨蓝色、黄色预警信号按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原规定执行。

三、信息发布类型及渠道

(一)《重要天气预报》通过传真、电子邮箱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级相关单位;纸质专报县长、分管副县长,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相关防灾减灾责任人。

(二)《重要气象信息专报》纸质专报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相关副县长及秘书长、县委办和政府办主任。同时,通过电子公文、传真、电子邮箱报送县级相关单位。

(三)强化重特大暴雨预警信号点对点发布,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直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主要负责人。

四、联动响应方式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收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根据汛情进行研判处置。

(一)重要天气预报发布响应处置

1.重要天气预报县防办发布防汛预警提示通知,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2.重要气象信息专报。

1)县防办主要负责人或指定副主任主持会商。依据会商结果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提出启动预警建议(包括预警信号级别、预警地域、预警时间等)。

2)县防指向有关乡镇及成员单位发布防汛预警,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3)县防办根据县防指领导指示,视情况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成员单位强降雨防范工作。

3.各部门收到县气象局重要天气预报和县防指防汛预警通知后,按照防汛职责自动响应,依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对措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防办报告。

4.县防办对各部门响应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汇总情况报告县政府。

(二)重特大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响应措施

当县气象台发布橙色、红色等级预警信号,按照有关应急程序以点对点方式发送、响应、处置。

1.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点对点直报县防办主要负责人。

2.响应措施:

1)县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形成预警意见建议。

2)县防指副指挥长、县防办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请示启动预警的警报级别,宣布进入预警期的时间和地域。

3)县防办主要负责人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向有关乡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迅速发出暴雨预警紧急通知。收件人收到信息后,必须回复发送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紧急防御措施的工作指令,由县防指副指挥长或县防办主要负责人一并发送。

4)防汛重点责任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宾川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宾川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部门防汛职责和预案自动响应暴雨预警,做好本部门、本系统防汛抢险工作。

5)县防办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成员单位重特大暴雨防范应对工作。

6)县政府或县防办在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同时,同步向州政府或州防办报告,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7)有关乡镇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和县防办。

8)危险解除后,县政府或者县防办经过会商研判,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9)暴雨橙色预警紧急通知由县防汛指具体办理;暴雨红色预警紧急通知由县政府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