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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足山镇2020年民政相关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鸡足山镇2020年民政相关工作报告

一、救灾工作。

救灾工作是民政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镇民政所及时按照县民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是做好自然灾害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争取县民政局给予下拨生活困难救助金;二是积极争取救灾救济物资;三是认真做好救灾工作,发放救济资金32万元,解决了279户891人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生活困难,使灾民有饭吃、有衣穿,得到了受灾群众好评,为全镇脱贫攻坚发挥较好的作用。

二、春节慰问工作。

春节慰问工作是党委政府开展每年的常规工作,对镇民政所来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能让特殊困难户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发放春节慰问金8800元,使26户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临时救助工作。

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及时雨”作用。2020年,按照村委会审查评议、镇政府审核审批救助的程序,为153户585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按每户1000-2000元不等发放一次性生活困临时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1.85万元。为236户953人全镇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学生按每户400-4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困临时难救助,发放救助金14.47万元,共计发放救助金46.32万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费政策得到及时落实。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宾政办发(2011)119号《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孤儿认定工作,落实了符合条件的8个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074元,由县民政局直接发放,使孤儿基本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

五、五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五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按照五保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生活水平要达到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要求,全镇共有五保53人,2020年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贯彻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摸清我镇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权益,根据《宾川县民政局关于鸡足山镇开展特困人员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现有农村五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不符合供养条件的及时清退。到目前为止已经落实了符合条件的有53人,生活补助资金由县民政局按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城乡低保工作。我镇的低保工作严格按云南省民政厅,大理州民政局和县民政局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与脱贫攻坚密切结合开展工作,鸡足山镇民政办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保稳定,保发展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作”来抓,严格把关,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使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动态管理的轨道。

按照宾川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要求。鸡足山镇镇积极动员、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结合脱贫攻坚。认真做好2020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由乡镇整合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帮”人员、村组干部等,对全镇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调整清查,配合全镇扶贫攻坚贫困兜底工作,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和“应退尽退”,⠂0年新增低保户68户112人、退出5户户14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享受农村低保408户1071人,月发放保障金14.4812万元。合计发放保障金178.0944元。

六、残疾人工作有序推进

镇残联结合民政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开展,认真摸底调查,积极上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我镇共有269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为农村重度残疾人减免120元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27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办理了护理补贴;为238名农村低保残疾人办理了生活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一期,共培训15名残疾人。

七、做好其他定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2020年1-6月份有原大队干部6人、7-6月份5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15120元;村委会离职干部1-7月17人、7月份后16人,全年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53695元,合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8815万元。

八、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真宣传贯彻老年人有法律政策,做好老年人统计工作。清查在2019年12月30日前死亡退出71人,2020年到80岁以上老年人新增69人。2020年经复核和公示全共有80以上老年人618年人,发放老年人(长寿)健康津贴42.0600万元。使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