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社区卫生室注册登记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宾川县城社区医疗资源规划,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成立纳溪社区卫生室,现将新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纳溪社区卫生室
执业地点:宾川县金牛镇佛都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王瑞
负责人:宋薇
所有制形式:集体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设置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电话:0872-7148674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