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注销佳美诊所备案的公示
由于佳美诊所原负责人陈前菊已变更执业地点,向宾川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注销佳美诊所;以及经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诊所无注册的执业医师,该诊所已不具备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和要求。宾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上述情况于2024年8月8日对诊所法人,发出《责令佳美诊所限期更换主要负责人的通知》,截止2024年9月2日该诊所仍未按相关要求变更主要负责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注销佳美诊所,并收回《诊所备案凭证》。自公告之日起不得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将所注销的佳美诊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佳美诊所
执业地点:宾川县金牛镇金甸小东边
主要负责人:陈前菊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179-X53292417D2192
该医疗机构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6日-9月13日(其中9月7、8日为法定节假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电话:0872-7148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