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刘霖芳举办口腔诊所的申请。现将备案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吉美口腔
执业地点: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溪河村30号
类别:口腔
负责人:刘霖芳
所有制形式:私有
机构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5月25、26为法定节假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宾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电话:0872-7148674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