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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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建成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形象和生活品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社会秩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建成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202185日起。

(二)整治内容:严禁在县城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停车、占道施工、占道设置广告牌、占道摆放桌椅;严禁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加工(作业)或维修、清洗车辆;严禁在县城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

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202185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

(二)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20218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