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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乌乡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拉乌乡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和要求,拉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聚焦重点,稳步推进。村委会要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2022县住建局下达我乡农房抗震改造任务51,结合拉乌乡实际组织实施66户,下达农危改8户,实际组织实施8户,基于拉乌乡地处偏远山区,加之确需翻盖屋顶农户较多,特根据实际验收情况调整补助标准。

三、资金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标准以实际验收为准。资金结算方式按照认定机构指定实施项目验收完工后,按照实际施工量结算。

四、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1.优先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工作中发现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4类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2.在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时,补助对象房屋按照相关抗震技术指南认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4.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后,可提前实施改造并纳入以后年度计划范畴内。

(二)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村委会、村组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认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四)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村委会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

(五)加大支持帮扶力度各村委会要统筹使用中央资金,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并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有关要求

(一)加快任务进度和资金兑付乡村建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农房抗震竣工验收,并及时兑付资金。各村委会要利用好财政提前下达资金,结合农户改造进度和施工情况,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农房抗震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农房抗震任务及资金的重要依据。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对于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村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要做好纸质档案台账资料,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

附:拉乌乡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