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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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1年7月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172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宾川县光明石灰岩尾矿免烧砖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宾川金牛镇太和狮子口水泥厂北侧

建设单位:宾川县光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宾川县光明石灰岩尾矿免烧砖厂改扩建项目位于宾川金牛镇太和狮子口水泥厂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6667㎡,生产车间及库房3600m²、原料大棚2000㎡、办公生活用房380㎡,已建成生产规模为5400万块/的免烧砖生产线一条。免烧砖以建设方自有石场“宾川县金牛镇磊金石场”生产砂石料为原料生产加工;但2018年9月20日,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全面关停矿权到期砂石矿企业的实施方案》,宾川县金牛镇磊金石场被关停为解决原料供应,建设方计划通过外购石料生产加工砂石骨料,以满足本项目免烧砖生产的原料供应拟在项目区内扩建砂石骨料生产线一条,新建破碎、筛分车间、打砂车间及成品仓库、过磅房、休息室等建构筑物1621㎡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5万砂石骨料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的砂石骨料仅供自有免烧砖生产线使用,不外售。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主要是粉尘、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区建2m³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场地降尘,做到不外排。

2 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天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以减轻扬尘污染;

3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采取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单位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应采取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和开挖土石方于场内定点临时堆放、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占用厂外区域堆放,注意洒水降尘或覆盖;

2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土石方用于厂区就地回填、绿化,不外

5 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过程要严格控制施工开挖面积,禁止随意扩大开挖面积;

2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季、雨天,并尽量缩短工期;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破碎车间、打砂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进行封闭;2筛分车间进行封闭,在出料仓设置帆布防尘帘,控制筛料高度;3在破碎车间进料口设围挡及喷淋设施降尘;4在破碎车间、筛分车间、打砂车间及成品仓库顶部各安装喷淋设施一套,在成品堆棚顶部安装喷淋头降尘;5安装封闭输送带连接破碎车间及筛分车间输送物料,厂内物料转运应做到封闭运输,道路洒水降尘;6生产原料、成品等严禁露天堆放,尽量入棚堆放,临时堆放也必须采取覆盖遮挡措施。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1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1个15m³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然后回用于降尘;2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1个容积5 m³、1个容积8 m³)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洗涤污水经沉淀池(4m³)收集处理用于洒水降尘3做好雨污分流,合理控制喷淋降尘用水量,避免喷淋过量形成泥沙流对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防治措施

1封闭厂房,高噪声设备基座减震;2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3绿化带及围墙隔声降噪;4严格执行一班制生产制度,避免夜间生产。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依托已建的5㎡危废暂存间暂存,然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机油的收集和暂存都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并应建立管理台账;

2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垃圾桶集中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1)动植物保护措施

①按照本环评所提环保措施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尤其应加强粉尘治理避免其对周边农作物及植被的生长造成不良影响;

②加强与周边农户的沟通,积极听取其提出的建议及意见,避免发生污染纠纷投诉事件。

2)水土保持措施

①对生产区、仓储区进行封闭,厂界设置围墙;

②对场内空地尽量进行绿化或夯实,减少裸露面积;

③运行中应尽量保持场地清洁,车辆封闭运输,避免泼洒;

④合理设置雨水沟将厂区雨水引至初期雨水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并定期对雨水沟进行清掏。

6、“以新带老”措施

(1)将原有的2000㎡原料堆棚改设为改扩建项目的成品堆棚,拟在该堆料棚内设置喷淋装置降尘

2改扩建项目将增设1个15m³初期雨水三级沉淀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可回用于场地及道路降尘,减小对环境污染的同时,节约了用水。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 471691813@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1年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