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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2021年1月28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1年1月28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只冰淇淋、雪糕自动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宾川县工业园区高原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片区
    建设单位:大理至真至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宾川县工业园区高原特色食品加工产业片区,项目租用万春蜂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东面已建成的3层半钢结构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666.6m2,总建筑面积约6645.3m2,其中:生产车间1114m2、冷藏库793m2、原料仓库661m2、包装车间172 m2、纸箱仓库547 m2、产品研发室91 m2,办公用房和员工用房1109.4m2;新建雪糕自动化生产线1条,规模为年产4000万支;冰淇淋自动化生产线1条,规模为年产2000万支;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000万支雪糕、冰淇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站1座。项目总投资1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129.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5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装修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因此,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以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设备包装固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气、机械设备运行和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场区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入场前,在满足要求的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优选低噪声、环保的施工机械,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6:00)进行产噪的施工作业。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周围企业、群众谅解。(3)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保持机械润滑,电锯、电钻等高噪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施工期间,高噪的施工机械及作业(电锯、电钻、切割机)能入室的尽量入室,尽量避免露天作业。
    3、固废防治措施
   (1)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更换下来的废旧门窗、包装袋、纸皮等)统一回收利用或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由施工承包单位统一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2)在施工场内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设施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送至附近县城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交县城环卫车辆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所在厂区已建排水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租用厂房已配套建有一座化粪池,新增设1座100m3/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厂区绿化,剩余的外排市政管网。
    2、大气防治措施
   (1)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9m的烟囱排放。
   (2)在食堂灶台上方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配套设置油烟排放管道,油烟排放口高度应高出本项目建筑屋顶。
    3、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各类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于独立设备房内,在选型时应选择高效、节能、低噪声、低震动的设备。
   (2)设备在安装时需安装减振基础,如减震垫等,并通过设备房墙体隔声;采用隔音消音处理,如通风风管上设消音器、机房设吸音板等。并采用隔振措施,如采用橡胶或弹簧减振器,弹性吊架、柔性接头等。
   (3)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造,在设备选型时应注意选择高效、节能、低噪音和低振动的设备。噪音较大的设备采用隔音消音处理,如设消音器、房间内设吸音板等;并采用隔振措施,如采用橡胶或弹簧减振器,弹性吊架、柔性接头等措施。
   (4) 出入车辆需采取减速、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并充分利用项目区域的绿化进行吸声、隔声。
    4、固废防治措施
   (1)生产中产生的废纸箱、废塑料包装袋等废弃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的回收出手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制水设备设施定期下得废活性炭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应统一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严谨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3)本项目为食品生产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配套污泥压缩机等脱水干化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同时临时堆放期间需做好防蚊虫等卫生措施。
   (4)在厂区内合理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桶和垃圾箱,对职工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并清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车辆清运,日产日清。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征得宾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意见。
    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宾川县路莹页岩砖厂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委会硝厂村
    建设单位:宾川县路莹页岩砖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宾川县路莹页岩砖厂技改扩建项目位于宾川县路莹页岩砖厂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技改工程为:1、拆除原有36门轮窑生产线,在原轮窑占地上新建隧道窑生产线3条(每条隧道窑规模为:93m×3m×5m),配套建设烘干窑一条(规模为:93m×3m×5m)。2、在隧道窑上安装湿法脱硫除尘设施一套。3、针对宾川县路莹页岩砖厂原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扩建工程为将标砖生产能力由3000万块/年提升至6000万块/年。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7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8万元,占总投资的19.86%。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废水和固废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雨季冲刷水经建设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3)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4)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针对施工区物料堆场应加盖遮盖物,并加强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
   (3)建筑材料运输途中,运输车辆应放慢行驶速度且不得超载,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泥土洒落,以减少起尘量。
   (4)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
    3、噪声防治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
   (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堆弃垃圾。
   (2)在运输过程中严格管理,杜绝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废弃砖块、废弃混凝土块用于项目场地平整,产生的废弃钢边角废料回收外售。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运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不小于0.12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上层清液进入收集池,收集池出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双碱脱硫除尘设施废水经循环水池(不小于4.56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经排水管和排水沟排至雨水收集池(63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4)运营期设置280m3的应急事故池,用于收集脱硫除尘废水循环水池、生活污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破损或破裂状况下的事故废水。
    2、大气防治措施
   (1)项目隧道窑产生的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2)粉碎车间设置封闭式,并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碎车间产生的粉尘,输送带上方设置防尘罩,粉碎车间设置洒水降尘设施。
   (3)项目场内道路采取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降尘设施。
   (4)食堂设置1套油烟净化设施。
   (5)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遮盖等措施。
   (6)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过程中限制车速行驶。
     3、噪声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的方式,并设置相应标志。
   (2)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夜间运输。
   (3)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夜间不进行生产,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擦拭和检修,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4、固废防治措施
   (1)运营期设置干化池,脱硫除尘沉渣经干化池干化处理后,可全部用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隧道窑外燃煤渣可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焙烧后不合格成品砖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砖坯、边角和废泥条返回破碎工序,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进行清理作为原料使用。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3)项目废机油用收集桶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存储于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四防”措施,并设置危险标志。
    (三)、“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
    1、增设1套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焙烧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完善原辅材料堆场,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完善破碎、筛分车间环保设施,破碎工段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皮带输送设置防尘罩;车间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4、完善厂区排水沟、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63m3、脱硫循环水池(不小于4.56m3)事故废水收集池280m3、干化池8.5m3、食堂污水经隔油池(不小于0.12m3)。
    5、对场内道路路面进行硬化。
    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宾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宾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宾工信发[2019]6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7148076
    电子信箱: 471691813@q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姜琼仙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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