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宾川县人民政府依据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民委员会周官营二村第四等6组村民小组共有,征收土地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
项目拟征收宾川县境内农民集体土地用地总规模0.876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为0.8762公顷。
详见《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征地补偿标准
本阶段土地补偿安置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具体补偿如下:共涉及征收1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III类区,补偿标椎为:种植园用地为60.4500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60.4500万元/公顷。
五、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参照宾川县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22〕45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具体补偿为:
(一)建筑物补偿标准
1.钢混结构:钢混结构16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800元/平方米,钢结构1000元/平方米。
2.砖混结构:1400元/平方米。
3.砖木结构:1200元/平方米。
4.土木结构:1100元/平方米。
5.简易结构:650元/平方米。
(二)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1.砌体:
(1)挡墙:干砌石150元/立方米,砖砌挡墙350元/立方米,混凝土挡墙420元/立方米,钢筋混凝土600元/立方米。
(2)围墙:土围墙210元/立方米,空心砖310元/立方米,红砖围墙480元/立方米,埋石混凝土围墙260元/立方米。
2.环境卫生设施:
(1)厕所:简易结构300元/个,土木结构400元/个,砖木结构500元/个。
(2)化粪池:800元/立方米。
(3)沼气池:500元/立方米。
3.养殖设施:
圈舍:300元/立方米。
4.生产设施
(1)大棚:钢架大棚32元/平方米,简易竹(木)棚18元/平方米。
(2)烤烟房:土筑烤烟房3000元/座,标准化烤烟房9000元/座。
(3)葡萄架:符合单幅连棚降密提质促早熟技术安装设施的5000元/亩;不符合上述连棚要求的2000元/亩。
(4)滴灌:符合单幅连棚降密提质促早熟技术安装设施的1500元/亩;不符合上述连棚要求的1200元/亩。
(5)窑:砖瓦窑4500元/座,石灰窑8800元/座。
5.储水设施
(1)井:水井600元/米,机井750元/米。
(2)水池:砖砌体480元/立方米,钢筋混凝土700元/立方米。
(3)水窖:480元/立方米。
6.交通水利设施
沟渠:混凝土480元/立方米,浆砌石350元/立方米。
7.生活附属设施
铁丝线围篱:15元/米。
8.坟墓迁移
(1)土坟:单葬4000元/冢,合葬6000元/冢。(2)砖坟:单葬6000元/冢,合葬12000元/冢。
(3)石坟:单葬8000元/冢,合葬16000元/冢。
(三)林木补偿标准
1.果树类
(1)苹果:幼苗10元/株,未挂果72元/株,初挂果140元/株,盛挂果220元/株。
(2)柑桔:幼苗10元/株,未挂果50元/株,初挂果193元/株,盛挂果300元/株。
(3)葡萄:幼苗12元/株,未挂果36元/株,初挂果68元/株,盛挂果114元/株。
(4)石榴:幼苗10元/株,未挂果84元/株,初挂果180元/株,盛挂果250元/株。
(5)芒果:幼苗10元/株,未挂果84元/株,初挂果180元/株,盛挂果250元/株。
(6)火龙果:幼苗5元/株,未挂果14元/株,初挂果35元/株,盛挂果52元/株。
(7)无花果:幼苗10元/株,未挂果72元/株,初挂果140元/株,盛挂果220元/株。
(8)龙眼:幼苗15元/株,未挂果70元/株,初挂果380元/株,盛挂果1000元/株。
(9)荔枝:幼苗15元/株,未挂果70元/株,初挂果380元/株,盛挂果1000元/株。
(10)枇杷:幼苗15元/株,未挂果70元/株,初挂果280元/株,盛挂果650元/株。
(11)枣树:幼苗10元/株,未挂果90元/株,初挂果180元/株,盛挂果270元/株。
(12)橙子:幼苗10元/株,未挂果96元/株,初挂果193元/株,盛挂果300元/株。
(13)泡核桃:幼苗12元/株,未挂果220元/株,初挂果1250元/株,盛挂果3600元/株。
2.食用原料类
(1)花椒:幼苗8元/株,未挂果50元/株,初挂果160元/株,盛挂果400元/株。
(2)香椿:幼苗10元/株,生长期40元/株,初产期100元/株,盛产期360元/株。
3.其他经济林木
(1)香蕉、芭蕉:幼丛(3株以下或新移栽幼树)12元/丛,小丛(3-5株)50元/丛,中丛(6-9株)120元/丛,大丛(10株以上)180元/丛。
若出现上述未提到名称的其他经济林果,按类似经济林果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青苗补偿标准
1.谷物
稻谷3000元/亩,小麦2000元/亩,玉米2000元/亩。
2.油料
花生3000元/亩,油菜(籽)3000元/亩。
3.豆类
2000元/亩。
六、安置方式
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宾川县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七、社会保障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26.2860万元。由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八、委托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2〕580号)文件,110kV州城输变电工程项目需征收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民委员会周官营二村第四等6组村民小组共有的集体土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州城镇人民政府作为征地实施单位及甲方与相关权利人依法依规签订《补偿登记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不受损坏。
宾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