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领取待遇人员合法权益,给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资格认证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宾川县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人员范围及认证周期
(一)在宾川县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每年认证1次。
(二)在宾川县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每年认证2次。上半年认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认证时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一)线上认证:通过下载“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个人不能完成手机APP认证操作的,可让家人或到村委会(社区)请工作人员使用APP“待遇资格确认”模块下“帮他人查询”功能模块进行认证。高龄、瘫痪、重病等特殊人群可预约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社保服务先锋队上门认证。
(二)线下认证:少部分参保人员因身份证照片与人脸差异较大等原因导致无法识别成功的,可以由居住地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各级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线下手工认证。
为提高认证效率和认证准确率,以上认证方式优先推荐使用“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无法通过APP认证的再选择进行线下手工认证(线下手工认证时如选择到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大厅认证的须带上需要认证人员的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找相关经办人认证)。在港澳居住的内地退休人员须提供港澳相关认证机构的纸质认证材料原件;在境外居住的可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完成认证。
四、注意事项
(一)待遇领取人员要自觉形成定期自助认证的习惯。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完成认证,递延有效期,避免影响您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已经因超期未认证停发待遇的,在完成资格认证后将自动恢复并补发;当年新增的待遇领取人员如不及时进行认证,也将暂停待遇发放。
(二)因社保系统中基础信息与本人所持二代身份证信息不符,导致手机APP无法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请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县社会保险中心修改信息后,再进行资格认证。
(三)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索取个人其他信息和财物的,应予以拒绝并及时报警。
(四)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不及时申报参保人员死亡、服刑等信息,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和其他手段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除追缴冒领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外,还将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全体待遇领取人员积极配合、参与监督我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并欢迎举报死亡不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
咨询监督电话:
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0872-7158113
金牛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11951
州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46529
力角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99297
宾居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26696
鸡足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50429
平川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77004
大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88135
乔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66998
拉乌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56050
钟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2-7376182
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