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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

    3.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根据2022年社保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档次,灵活就业人员缴纳60%、70%、80%档次的,可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余缴费档次人员均不能申请。按照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我县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照395元/月/人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医疗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照119元/月/人。

    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了公司(企业)的人员、村居两委人员、农村户口人员、2022年度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人员、2022年养老保险缴纳90%及以上档次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大理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870元的,不享受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首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为准)。 

    四、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

   《就业创业证》《户口册》《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毕业证》复印件,《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完费证》原件,1寸标准彩照1张。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30日17:00以前。

    2.名单公示:2022年12月5日至11日。

    3.补贴兑现: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功能)

    六、办理地点

    县人社局(金牛镇桑园社区河滨路7号)一楼业务大厅就业局窗口,咨询电话:7141914,7148274。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下午17:00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的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注销营业执照的,不予受理社保补贴申请。

   (四)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要求,2022年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功能),若到申报截止时间尚未提供社会保障卡信息的视为主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