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缓解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2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成立宾川县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张丽莎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顺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宝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曙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于钠宋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刘海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主任
刘思敏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王顺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股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摸排清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排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二、强化分类处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实施
针对摸底排查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开展整改,对已建未交问题,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移交任务。对应建未建问题,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按照配建规划标准落实整改,确保于2022年7月底前整改到位,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附件3)。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专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加强对所辖区的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清理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将依据各小区摸底排查和整改进展情况对建设单位进行督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民政局:于钠宋 0872-7147141
县自然资源局:刘思敏 0872-733617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海涛 0872-7140894
宾川县民政局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