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县中心敬老院:
当前,进入冬春季节,火灾隐患加大,疫情扩散蔓延,全省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结合近期通报的几起安全责任事故,认真贯彻省、州、县党委政府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整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清隐患、防火灾”为目标,加快补齐安全工作短板,确保全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
(一)提高认识。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中,坚决守住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底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养老机构中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格局。
(二)加强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冬春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冬春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全面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正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顺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玉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黎新华 局办公室副主任
于钠宋 社会事务股股长
王跃军 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各养老机构要积极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和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加强本机构消防保卫队伍建设,机构内部要积极配合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每一个时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主要消防设备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和更换。
(三)压实责任。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跟踪调度。负责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日常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考核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消防工作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防为主,强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
各养老机构要对检查排查出的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点,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消除风险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人。严格对照《大理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1.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气,违章使用、存放、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
2.是否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用电器具,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的现象。
3.药品药剂库房、配电房、锅炉房、氧气瓶库、消防水泵房、厨房等重点部位和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4.是否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等安全疏散方面的问题。
5.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安装独立式报警器。是否对消防设施及时维护保养,并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检查。
6.是否使用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违章建筑,是否违反规定安装影响安全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有消防控制中心的机构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在本单位上墙张贴公布,宣传教育制度是否落实。
9.是否根据本单位情况和老年人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火灾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10.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单位消防档案。
(二)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1.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开展集体性活动。无特殊情况,禁止外来人员探视,老人不得外出。确需探视和外出的,要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和流程妥善处理。
2.各养老机构要坚持做好日常消杀,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及时更新和补充疫情防控用品,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凡新入住的老人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调查来源、行程,进行核酸检测,落实隔离要求,确保健康后方可入住。
3.要密切关注养老机构内部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好暖心关怀活动,及时提供心理疏导,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4.各养老机构要严格做好健康码扫码制度、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工作人员、老人和探视人员,凡有进出的必须进行扫码、测温,并做好登记,以备检查。
三、强化督导,确保安全
乡镇社会事务办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督导检查计划,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相关工作督查、检查,并留存好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养老机构要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自查,排查整改疫情防控隐患和安全隐患,并留存好工作记录和影像资料。县民政局将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宾川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