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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敬老院下半年运转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乔甸镇、平川镇、县中心敬老院

现拨付你们2021年敬老院下半年运转经费124800.00元,具体补助内容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乔甸镇、平川镇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贴院长1500/月、其他人员1400/月,养老保险补700/·年,公用经费1200/·年。宾川县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贴院长1800/月、其他人员1600/月,养老保险补700/·年,公用经费1200/·年。

二、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通〔201681号)要求,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44.拨款通知9号-附件:宾川县2021年敬老院下半年运转经费核拨表

                          

宾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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