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甸镇、平川镇、县中心敬老院:
现拨付你们2021年敬老院下半年运转经费124800.00元,具体补助内容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乔甸镇、平川镇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贴院长1500元/月、其他人员1400元/月,养老保险补贴700元/人·年,公用经费1200元/人·年。宾川县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贴院长1800元/月、其他人员1600元/月,养老保险补贴700元/人·年,公用经费1200元/人·年。
二、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通〔2016〕81号)要求,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44.拨款通知9号-附件:宾川县2021年敬老院下半年运转经费核拨表
宾川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