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中心学校、宾川高平一中:
根据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宾川县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宾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民办教育机构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宾教体通〔2025〕6号),通过各中心校检查和县级检查组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大理州民办学校年检标准(试行)》的各项考核指标,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对全县的59所民办幼儿园、6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1所民办初中和1所民办高完中进行了认真的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开展情况
县教育体育局对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学前办和职成办股室长为副组长,安全办、教研师训办及乡镇中心学校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检查组,对全县民办幼儿园、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初中和民办高完中进行了年检。各乡镇中心学校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根据《宾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民办教育机构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宾教体通〔2025〕6号)要求,对照《大理州民办学校年检标准(试行)》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逐条落实,重点突出对党的建设、校园安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收退费管理、财务管理、师资配备、师德师风、招生行为、幼儿伙食费管理、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和幼小衔接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经各中心学校检查组、县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年检组对全县各民办幼儿园、初高中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评,圆满完成年度检查并向大理州教育体育局上报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
二、年检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的年检工作认真贯彻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对民办幼儿园、初高中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管理、办学条件与环境、师资队伍、招生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以及办学质量九大块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指导。考核工作采取边检查边交流的形式,既肯定办学(园)过程中的发展变化,又客观地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最后,经综合评议作出量化结论,并就各校(园)和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二)2024年度全县应受检民办幼儿园60所,其中1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停止办园,实际检查民办幼儿园59所。经年检组检查、复评,按要求报县教育体育局审定,年检结果为:“优秀”幼儿园20所,“合格”幼儿园39所。受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6所,其中优秀2所,合格4所;受检民办初高中2所,2所年检结果均为优秀。(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取得成效
1.民办幼儿园重视自身发展,加大办学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办园水平有较大提升。部分民办幼儿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校舍建筑和幼儿园环境创设有了较大改善。2024年度选派4名公民办教师参加2024年度园长任职资格培训;4名教师加入了大理州名园工作室进行学习;6月、10月分别派出两批共20名宾川县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到上海东南幼儿园交流学习;10月30日-11月1日期间组织全县20名园长和专任教师参加州级培训,且于11月底前完成了县级幼儿园全覆盖培训;12月3日-12月6日组织全县27名保育员、保健医、后勤副园长、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县级供应商参加了州级保育员和保健医暨学校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培训;此外,部分幼儿园还自发组织教师到县外幼儿园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2.重视常规管理,办园行为逐渐规范。民办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建立健全了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幼儿伙食费单独核算,收费进行公示。县教育体育局加大监管力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办园条件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予以暂停办学或者停止办学处理,2024年度停止办园7所。
3.稳抓安全管理,筑牢安全底线。民办幼儿园、初高中和体育类培训机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在教体、公安、消防、市管、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防火防溺水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校车管理、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将安全的种子根植于学生的心中,坚决筑牢安全底线。此外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对全县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了多次包括依法办学、防火防溺水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食堂管理、校园安全、防恐防暴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常规检查和督查,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4.办学特色显著,办学质量提高。越来越多的民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办学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办园思路,认真总结办学经验,在园务管理、用人机制、教学方法、小班额设置和幼小衔接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创新,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宾川高平一中、育英中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师资队伍得到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创新中谋发展, 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5.师资队伍专业素质不断提升,教师权益保障机制逐渐完善,保教质量有较大提升。2024年度积极鼓励园内教师提升学历和考取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485人,其中本科149人,大专301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师377人,其中285名教师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队伍学历水平、专业化水平和资格证持证率的提高推动幼儿园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保教活动。此外,全县民办幼儿园都为教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部分民办幼儿园为教职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还有个别民办幼儿园为职工购买了五险,教师福利待遇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为民办幼儿园的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及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进一步添置,培训材料进一步规范,虚假宣传和违规收费得到遏制,预收费资金的全流程监管得到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主动学习党建知识的积极性不够,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主动,学习的内容比较片面。有的党支部幼儿党员教师的先进性发挥不够,带领其他教职工主动学习、主动作为的先进性和为群众服务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2.部分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规模小,园舍条件相对较差,办学投入不足,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造成管理比较粗放,日常常规检查中,不规范办园和培训行为偶有发生;且教代会、工会和家委会等机构建设不完善,无法充分发挥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能和作用。
3.个别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和“小学化”倾向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幼儿园对幼小衔接工作重视不够,制定的工作计划不够细致,针对性不强,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开展幼小衔接工作思路不多,形式单一,成效不明显。
4.教师培训培养有待加强。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学历水平、专业性和资格证取得率较之前虽有明显提高,但还有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低,教师学历水平较低,专业素养不够高。此外,部分民办幼儿园对教师成长重视不够,教师培训投入不足,各级各类培训参加少,园外交流开展少;园本教研开展形式单一,教师专业素养无法有明显提升,导致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不够科学,保教质量难以提升。
5.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个别民办幼儿园园舍陈旧,卫生条件差,门卫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午睡室相对拥挤,楼层疏散不满足规范要求。个别幼儿园未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视频监控未全覆盖且保存时限不足90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校车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等常规工作不够细化,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宣传和普及也不够。
6.个别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产管理、收退费管理各项制度不完善,还存在未制定退费制度等情况。
7.个别校外培训机构还没有全部引导、指导家长通过全国监管平台APP进行选课、交费、消课、退费等程序进行操作。
四、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办学。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始终确保学前教育正确办学方向。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务知识和党的先进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将爱国教育和红色教育融入幼儿园环创和日常保教活动中,打造红色文化特色幼儿园,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树立民办幼儿园、初高中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园)行为,筑牢安全底线。各民办学校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防设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业务学习,增强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落实细化安全责任。系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产管理、收支管理和收退费管理,及时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持续做好驾驶员和跟车教师的交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校车。加强与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联系,结合家长会、学校开放日活动等契机,邀请宣传民警到学校通过通俗易懂的主题班会、警示教育视频观看等方式让学生从小树立安全的意识。持续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关要求,以《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作为保教活动开展的指南,根据五大领域发展目标,结合幼儿特点开展一日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保教,做好幼小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抵制、遏制“小学化”倾向。
(四)完善家委会、工会和教代会制度,强化家长、教职工参与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个管理机构的职能。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努力构建家园(校)合作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和民办初高中管理水平。
(五)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和考取教师资格证,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以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民办教师保障机制。
(六)切实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特别是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全流程监管。
附件:1.2024年度宾川县民办教育机构名册
2.2024年度宾川县民办教育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24年度宾川县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论及整改意见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