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锁定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合理安排宾川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数量,优先安排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为宾川县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转变方式,节约集约。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要求,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继续加大县内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优化空间,供需平衡。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着力提升县城功能品质;推进县城空间立体开发,以用地空间的优化促进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根据全县商品房库存情况,结合潜在供地规模,合理确定各区域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分类控制好各区域供地节奏,稳定房地产市场。
3.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坚持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优先保障民生改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提升。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5.184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175公顷,工业用地29.4318公顷,住宅用地2.820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1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建设用地总量方面,综合考虑全县发展重点及区域平衡。
工业用地方面,积极支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充分发挥光热优势和宾川高原特色食品加工工业园制造加工片区、生物产业片区和矿业建材片区的功能和作用,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优先重点保障新兴产业及光能互补发电项目用地需求,工业用地供应量占全县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总量的83.65%。
商住用地方面,根据土地市场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采取精准供应策略,促进土地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化。一方面,适度控制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充分保障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市场向周边新兴区域延伸,确保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供应量占全县2023年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3.7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方面,重点以改善和提升城乡人民生活品质和投资环境,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应量占全县2023年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2.6%。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基础设施用地供应量,着力解决我县各类用地需求。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供应方式和时序。保持土地储备规模合理性,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我县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按照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对不确定的供地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研判我县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同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土地权属清楚,出让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照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依规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实行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应围绕计划供地时间,加快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供地。
(二)强化住房用地有序供应。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结构的引导,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努力实现供需结构均衡,确保住宅用地及时供应,形成有效供给;同时,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强化我县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出让项目履约监管,与用地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交地协议书,提高批后监管效率。
(四)加强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自然资源部供地计划编制规范要求,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或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土地出让工作。
附表:2
县医院建设项目用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2-5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2-6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2-7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3-1号宗地影像图
金牛镇李相社区用地影像图
宾川县大营镇岩淜(100MW)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3-2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3-3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BC2023-4号宗地影像图
宾川县前所“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影像图
宾川县龙口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影像图
宾川肖家山1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影像图
宾川孔新庄1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影像图
宾川县鸡足山镇大坝子村委会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影像图
宾川国家气象观测站业务用房、业务辅助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影像图)
宾川县州城110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影像图
宾川县杨梅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影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