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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减、缓、降”纾解企业困难

发布时间:2020-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等要求,我县及时启动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免、减、缓工作。截止310日,共返回有关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100.4万元、工伤保险费2万元,返回稳岗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60.2万元。预计从20202月至6月,可为参保企业减免养老保险费836万元,工伤保险费15.39万元;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对此参照给予免征;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的出台,受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遍欢迎,最大程度缓解企业困难,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通讯员  翁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