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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 复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类别:A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宾农复〔202369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

张凌云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果品牌化建设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果品牌化建设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我局认真调研认为,你提出的我县“宾果儿”区域品牌管理、推介、营销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推动宾川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办理工作思路

根据你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品牌宣传营销、推广运用、质量监管和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宾川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办理情况

(一)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影响力。深入实施水果产业1+2”品牌战略截至目前,全县已成功注册87个品类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宾川红提葡萄”“宾川红提葡萄BinchuanHongtiPutao”“宾川柑桔BinchuanGanju”“宾川冬桃BINCHUANWINTERPEACH+图形”“宾川软籽石榴BINCHUANSOFT-SEEDPOMEGRANTE+图形”“宾川朱苦拉咖啡”宾川附子BinchuanFuzi”“宾川拉乌核桃”),全州排名第一;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宾川柑橘(宾川柑桔)、朱苦拉咖啡),全州排名第二。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实施品牌战略,正在申报注册“宾川葡萄”“宾川石榴”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3年,积极向县人大争取3万元的资金支持,启动了“宾川紫皮大蒜”“宾川贡菜”申报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20235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到宾川调研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发展情况,对宾川县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发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强化宣传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强化品牌对外宣传,制定了“宾果儿”品牌建设广告宣传服务方案,在大理机场和丽江机场制作以“把宾川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水果之乡,文化旅游目的地”为主题的“宾果儿”品牌建设宣传画;全力推广、授权使用“宾川红提葡萄”“宾川柑桔”“宾川软籽石榴”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宾果儿”品牌及其logo,充实和完善全县1+2”水果品牌体系建设。制定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授权流程,出台了推广使用文件。20235月,共授权“宾果儿”准用证37户,县内经营主体使用“宾果儿”标识包装70万件以上。“宾川红提葡萄”经备案许可使用经营主体12家,“宾川柑桔”授权13家,“宾川软籽石榴”4家,“宾川冬桃”1家。

(三)加强品牌管理,提高品牌竞争力。制定“宾果儿”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职责,加强对使用“宾果儿”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合作社的管理,加强对使用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农产品质量的监管,督促企业、合作社严格执行使用管理规则,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达标、规范用标;严格执法,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标使用企业,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维护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通过抓实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开发和利用,有效促进了全县水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2022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138.05亿元,居全州第一位,以葡萄、柑桔为重点的水果面积达34.51万亩,实现产值75亿元,实现了“人均1亩水果,人均水果产值2万元以上”的目标,成为全县富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8元,高于全州、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实施水果产业1+2”品牌战略,持续加强宾川农产品品牌的注册、宣传、推广、运用、监管等工作,不断提高宾川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使用率、知名度和竞争力,推动宾川成为世界一流水果之乡。

衷心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宾川县农业农村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宾川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714

(联系人及电话:危涛征  19384672967

抄送: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7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