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宾农复〔2023〕60号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九十八号建议的
答 复
赵英雄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关李村产业发展项目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赵英雄代表所提人大建议,我局于5月16日安排人员与赵英雄代表进行面商。面商时了解到建议提出的原因如下:关李村委会李上小组有集体园地300亩承包给金牛镇大新村环丽经营管理,承包起止的大致时间是1999至2038年,当时定价为8元每亩,总承包费2.4万元。环丽承包后种植了梨树,经过20余年的经营,目前已有梨园130余亩,梨园正值丰产期,彩钢瓦厂房2幢。根据鸡足山镇提出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村委会从发展村集体经济出发,计划将李上小组集体园地和承包方协商后有偿收回,承包方也初步同意归还集体,但因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需要给承包方进行补偿,补偿资金大约需要300万元。收回后改造需要继续投入约300万元,共计600万元。园地收回后村委会每年将产生80余万元集体收益。但是收回和改造资金缺乏,需请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从富滇项目中给予解决资金缺口,实现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服务村民,共同富裕。
二、办理工作思路
用活农村集体“三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新任务。对该建议如何回复,需要对项目情况、议案发起人的想法等情况进行面商,与提案人面商和对项目进行了解后,对提案人提出的建议才能有的放矢进行回复。
三、办理情况
通过面商和对项目了解,农业农村局对该议案提出如下建议:1.请关李村委会和承包方进一步协商,对提前收回园地达成书面协议。2、根据协议关李村委会向鸡足山人民政府报告,镇政府对项目初步论证,通过后协助关李村委会编制项目书并提交县发改局或者相关部门。3、县发改局或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立项实施。4、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提案人赵英雄同意以上建议,下步积极做好该项目的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农业农村局将在全县用活农村集体“三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中对该项目予以关注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最后衷心感谢赵英雄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宾川县农村产业发展工作。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红军 7143588)
抄送: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