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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宾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宾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张明洪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宾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出的建议,您的这一提案很好,对改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走实宾川农业绿色发展之路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的建议

(一)2020年实施了《宾川县2020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共24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整个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596.7万元,养殖场自筹1117.7万元,中央资金支持补助养殖场479万元。经现场验收24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符合设计规模要求;均建立有符合年度实际存栏量粪污资源利用台账,与种植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能证明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二)2021年实施了《宾川县2021年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示范项目》,并投入资金30万元,设置回收网点总部1个,分部282个。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长效监管机制,增强了农药肥料使用主体环保意识,逐步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二、关于加大奖补力度的建议

2019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依托“一县一业”水果产业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对新获得有机、绿色、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了补助,共补助资金191.16万元。其中:2019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中对新获得有机、绿色、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12000亩,每亩补助35元,共补助资金42万元;2021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对新获得有机认证4700亩、绿色认证25890亩、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6700亩,共37290亩,每亩补助40元,共补助资金149.16万元。通过对新获得有机、绿色、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切实带动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关于加大惩处力度的建议

2021年农业农村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0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85个,2021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件,其中简易程序18件、一般程序3件;共计罚款10.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3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52万元。

202215月,出动执法人员634人,巡查检查71次,检查经营门店1567家,抽检农资产品数量149/批次,受理投诉举报11起,立案22件,结案19件,罚没金额183611元,涉案金额14908元。

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宾川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班,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和绿色有机认证奖补力度,大力推广农业绿色防控技术措施,抓实化肥、农药减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大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化肥农药市场常态化行政执法工作。

下步我局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依托“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专项资金”,实施化肥、农药减量项目,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工作,集成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农资经营户日常检查,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违规经营不合格肥料产品及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进行严厉查处,切实抓好我县化肥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530

(联系人及电话:王翠花  714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