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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宾川县十届一次全会第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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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宾川县十届一次全会第60号提案的

周升明、徐东柱委员:

你在政协宾川县第十届一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破解“宾果儿”有名无实困境 进一步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非常好,看到了我县区域公共品牌“宾果儿”水果建设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并指出了解决的意见和建议,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对全县水果品牌建设的关心。近年来,我局也始终坚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宾果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现就打造宾川水果品牌、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所做工作答复如下:

一、“宾果儿”品牌建设概况

1.结合宾川产业发展实际,从品牌建设入手,实施品牌化战略,致力打造宾川区域公共品牌“宾果儿”。20171月,成功注册了“宾果儿”商标证1324个类别,2020年成功注册了“宾果儿”全新形象(863969be23c359a3e35b33fc309d875)全部类别45个商标证,广泛运用于宾川县农村电商市场和水果经营市场,初步形成了“1+2”宾川水果品牌发展模式,即打造一个区域公共品牌,发展一批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产品品牌,巩固、提升和推广宾川地标品牌。

2.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建立健全准入机制,制定授权流程并联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出台了《“宾果儿”品牌使用管理规范》,为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有力保障。在全县所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果农中广泛宣传宾川区域公共品牌“宾果儿”,全力推广、授权使用“宾果儿”品牌及其logo,截止202112月,共授权“宾果儿”准用证34份,县内经营主体使用“宾果儿”标识包装共计 55.5万件。在北京、上海、重庆等开展了5场次“宾果儿”品牌及产品专场推介会。

3.以品牌化引领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

促进“宾果儿”品牌推广使用,保证了“宾果儿”产品品质,维护“宾果儿”产品形象和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打响“中国柑桔之乡”、“中国葡萄之乡”、“中国水果之乡”,带动和增强宾川农产品商品溢价与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宾川水果出省进京入沪、入广,走向世界,有利于解决农民丰产不丰收、增产不增效这一矛盾。

二、“宾果儿”品牌有名无实困境分析

1.“宾果儿”品牌市场用而不护,政府护而不用。农业区域用品牌这一概念普遍缺乏培训教育,其公共属性尚未被大部分地方政府及大众深刻认识。政府作为职能部门,有权利地有责任去保护并坚持其发展,但政府因无法将其直接用于商业,所以想用又能用,更不知如何用。而因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市场中大家都在用,不用白不用;市场主体应用的同时,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不是自己的,不属于某个企业,所以没有必要去维护。

2.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与农业企业品牌的关系微妙。“宾果儿”公用品牌打造一般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长期积累沉淀,很多小企业或个体商户因缺乏品牌影响力,自然会想到背靠大树好乘凉,别人都用我也用。同时,由于这个群体本身大多经营一般、管理不足,自律性差、短期逐利心态比较普遍,所以难免出现急功近利和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因此,常常成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代名词。即便政府要求必须使用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也大多只会将其应用在部分中低端产品包装上,敷衍了事。而规范管理的知名企业为了与他们划清界限,自然多会选择敬而远之。

3.品牌建设缺乏长期坚持的战略意识。农业品牌化建设是国家级战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很多地方对于农业品牌化建设的认识和规划还不到位,甚至没有一个相对稳定执行的战略方案。战略不清,方向不明,领导重视废寝忘食,领导一换项目搁浅。

4.经营者品牌营销意识薄弱。目前许多农业生产者缺乏品牌形象实力的营造,将品牌仅仅视同为商标的识别功能,将其打造成名牌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开展品牌经营,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县委县政府也在致力打造“宾果儿”区域公共品牌和“宾川红提葡萄、宾川柑桔、宾川软籽石榴、宾川冬桃、宾川拉乌核桃、宾川朱苦拉咖啡、宾川附子”等地标品牌,但总体上我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品牌溢价等潜力还有待挖掘,建设“好品牌”的路任重而道远。

5.水果品牌营销的中介组织缺乏,产业化龙头企业力量薄弱。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县大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仅仅停留在生产或技术环节的简单合作,在水果品牌营销等方面缺乏真正的实施主体,很难对农产品品牌实现有效的投资、管理及维护。

6.在品牌管理与维权方面,力量薄弱。我县目前对农产品品牌的管理政府主体仅有县市管局和农业农村局的个别股室或单位,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对品牌侵权的维护与品牌规范建设和打造显得力不从心。

三、破解难题的工作措施及对策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力量,全面加强我县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使得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力量监管和维权。加大品牌战略实施力度,努力打造宾川绿色食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等工作为推手,有序开展宾川优质农产品地标品牌使用与监管工作。在全县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单位中全力推广、许可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宾果儿”和已成功注册的“宾川红提葡萄 、宾川柑桔、宾川软籽石榴、宾川冬桃、宾川附子、宾川朱苦拉咖啡、宾川拉乌核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品牌效应,为我县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商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探索实行扶优扶强向农业名牌倾斜的政策,制定向名牌农产品倾斜的优惠政策对品牌建设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与适当奖励。鼓励支持广大水果生产经营者申请注册各类商标,做好水果品牌的命名与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积极引导,树立品牌意识。一是政府应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增强品牌意识,将农产品品牌战略当作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针对农民品牌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帮助广大农民改变过时的产品营销观念,树立创知名品牌是增加收入的重要保障,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农产品品牌效应带来的效益,积极投身到农产品的品牌创建中去。三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产品品牌给予积极的支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农业创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关系企业自身利益的大事,从而自觉地走农业创品牌之路。

3.举社会全力,塑造品牌形象,继续挖掘“宾果儿”的文化内涵,增强品牌文化性,增强品牌生命力和持久性。(1)品牌内在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内在形象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质量特性上。质量是品牌形象的核心,是产品的生命所在。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实现生产标准化,已经完成制定葡萄标准化生产规程,制定出台柑桔、葡萄、软籽石榴、冬桃等我县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2)品牌外在形象的塑造。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强对品牌产品的宣传投入,重视宣传工作,扩大品牌知名度,打响知名品牌。充分利用媒体广告、博览会、招商会、展销会、网络营销、专题报道等各种促销手段,提高公众对我县水果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广泛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不断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知名度。(3提高农业生产品牌化水平,以品牌拓市场、增效益。打响“中国柑桔之乡”、“中国葡萄之乡”两大品牌,为提升宾川“中国水果之乡”的知名度打下坚实基础。

4.尽量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作用,理顺公共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的关系。“宾果儿”品牌运营管理的应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模式,立足宾川的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各利益相关方合理定位,并通过管理模式设计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使其形成一个科学的自动运转机制。最终使各相关主体在这个科学的机制下自动运转,各取所长、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善其事、各有所成, 各取所需。无论何种经营主体,在市场中都应该是公平竞争的主体,动用公共资源支持也应使符合资质的经营主体都受益。企业可以冠名和赞助公共性推广或发布会之类的活动,但不能假借公用品牌误导公众,混淆视听。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在一起,企业品牌是主角,所有品牌在一起就应该是一个互相背书、互相支持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产品)品牌+宾川地标品牌”的“品牌矩阵”关系。以宣传服务为宗旨打造一个为地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服务的综合性宣传推广服务平台。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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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危涛征     714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