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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英乡人民政府关于乡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 复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钟英乡人民政府

关于乡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    复

张明祥代表:

您在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搬迁至大坪地经济林果补偿建议》,已交钟英乡林政资源管理站办理,现将办理请况答复如下:

一、赵卡拉村委会搬迁至大坪地村组2019年、2020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共计439562元。乡林政资源管理站已将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金全额兑付到各林权权利人,其中涉及赵卡拉村委会搬迁至大坪地村组集体资金共计368686元;2020年度省级公益林补偿金中涉及赵卡拉村委会搬迁至大坪地村组集体资金32716元,乡林政资源管理站将在相关拨款手续完成后立即兑付;剩余38160元将从往年下拨的国家级、省级补偿金余额中兑付。

二、资金下拨后,乡林政资源管理站将指导赵卡拉村委会严格按林改政策及公益林补偿金使用相关手续使用、兑付、补偿经济林果,建议资金到位如足够兑付搬迁村组经济林果补偿金则一次性补偿完毕。

感谢你对我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能继续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钟英乡人民政府                         

20217月15日

  

(联系人:赵妍    联系电话:0872-737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