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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关于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实施方案(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
关于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实施方案(试行)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意见》、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结合当前体育发展需要,积极推动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特制定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全民健身为目的,广泛开展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把増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看作根本目标,积极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
二、开放范围、形式
开放范围: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乒乓球室。
开放形式:以有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和其它体育赛事活动及公益性体育活动为主,采取书面申请和电话提前预约登记的形式进行,预约可提前至5个工作日,定时段、定人数,按组别和预约时间进行编排,避免开放后过度拥挤造成不安全因素。若遇重大活动、赛事、场馆修缮、器材维护和场地保养暂停对外开放时,全民健身中心会在醒目位置提前告知公众。
三、开放内容
1、举办和承接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
2、协助培训体育岗位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
3、开展青少年体育知识培训和体育训练;
4、合理利用场地普及健身知识;
5、组织公益性体育赛事和公益性体育培训,倡导全民健身思想;
6、为基层农民群众组织的体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器材保障;
7、发挥好体育场馆的作用,为体育产业发展需求提供场地需求;
8、承接其它体育运动及宣传活动。
四、开放时间
体育馆: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天免费开放8小时,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供市民进行有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活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以附表为准。
乒乓球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1:00每天免费开放10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
五、开放要求
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每年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能技能培训不少于8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1000人次;
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免费向社会开放。
六、社会监督
自开放之日起,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72-7143740,同时聘请10名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开放社会监督员,对体育场馆的社会化开放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七、工作要求
1.做好服务:全民健身中心为教学、训练、赛事及其他体育体育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文明服务,热情带人。
2.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场馆的顺畅运营秩序。
3.健全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场地开放的各项制度建设(开放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进入登记制度)。
4.加强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泛向社会宣传体育馆开放情况,为群众提供开放服务信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体育锻炼热情,使群众形成健康向上的锻炼氛围。
八、参加健身人员注意事项
1.遵守场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场馆管理。
2.严禁有传染病患者、无行为责任能力者、有突出性疾病、精神病史或酗酒等身体不适的不的人员进入场馆进行锻炼。
3.健身用品自备(如球衣、鞋、球等),健身场馆仅提供场地服务。
4.健身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若因选择运动项目与个人身体情况不适,体育设施使用不当或违反场馆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5.参加活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6.爱护场馆内的一切体育设施及运动器材,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场馆内的良好秩序,严禁打架斗殴,违者交相关部门处理。
8.场馆内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场馆内禁止吃口香糖和带皮带核的食品,禁止乱扔废纸、杂物。
   此方案如有疑问由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