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鸡足山景区山门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征求意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681号)的有关规定,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鸡足山景区山门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征求意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会共计参加人15名,其中:
1、消费者参加人7名。采取自愿报名选取和由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单位、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者可于2013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到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价管股(地址:金牛镇佛都路152号,联系电话:0872-7143271)报名。
2、经营者和专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8名,由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单位、部门推荐产生。
二、征求意见会参加人的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具有公民政治权利,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群体意见;对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议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心态,能如实地反映意见,并能全程参加征求意见会。
特此公告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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