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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宾 市撤登送告〔 2023 〕 001-1 号

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3月6日依法对你(单位)拟作出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宾市撤登告〔2023 〕001号,内容是: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黄俊菲撤销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被冒用人黄俊菲2022年11月8日向本局提交《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书》,本局于2022年11月10日受理并将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经调查,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撤销设立登记提出异议,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操作规程(暂行)》第十五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云南俊铁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告知书》(宾市撤登告〔2023 〕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张莉 高婵娟 联系电话:0872-7311085               
联系地址: 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7号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