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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2022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特种设备数据清理和清网行动要求,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内的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开展了现场核查,发现部分设备已不在特种设备新目录范围内、已不存在或已迁移出我县,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等情况。现在我局依职权对全县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注销公告(详见注销公告清单),如对清单中注销设备有异议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永久注销处理。

联系电话:0872-7338099

联系地址: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7号

附件:宾川县依职权注销特种设备公告名单(2022年第2期)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宾川县依职权注销特种设备公告名单(2022年第2期)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