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事项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备案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检查部门
本次建设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对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检查,检查部门为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
以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县级重点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通过省政府指定的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抽查检查对象为1-2个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档案。
(二)检查事项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建设单位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统一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执法人员或专家库中抽取。
(四)检查方式
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建设单位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流程
1.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查系统、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现场检查前告知被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通知被检查对象准备好相关资料。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形成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由参与检查的人员签字确认。
(六)结果公示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 ,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三)通力合作,保障到位。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平台相关操作,并对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答。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