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教育体育局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探索全县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一次教育体育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民办教育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部门
本次教育体育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起部门为县教育体育局,参与部门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
四、检查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2年6月5日至2022年8月31日。
六、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
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通过省政府指定的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校外培训机构不低于5所。
(二)检查事项
1.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登记事项的检查。
(三)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由教育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抽调执法检查人员组合成检查小组,原则上每个检查小组至少应当包含教育体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人员各1名,通过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一云南),以抽取检查小组方式进行随机匹配。每个检查小组原则上由教育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任组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配合。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五)检查流程
1.预查比对。执法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查系统、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定适合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其权力及配合义务,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现场执法人员从检查人员小组选派且不得少于2人。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由组长组织讨论确认检查结果,汇总表由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六)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1日前,由教育体育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2.如发现企业存在属于三个部门监管范围内的违法、失信行为,由三方各自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对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次定向抽查任务是县级部门市场监管领域的一次联合检查,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三)通力合作,保障到位。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平台相关操作,并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答。
宾川县教育体育局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