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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司法局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司法局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律师工作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监管能力,根据省州相关要求和《大理州司法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方案。

二、抽查主体

本次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宾川县司法局,配合部门为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对象

依据云南省司法厅对全省抽查事项清单,对我县4家律师事务所按大于等于百分之五(≥5%)的比例抽取1家律师所,基本情况、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重大事项变更应当报经许可或者备案情况、规范化管理情况、依法执业依据等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家律师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进行律所基本情况、律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律师重大事项变更报备情况、律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律所依法执业情况。

五、检查时间

202171日至730日。

六、检查方式

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规定,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分为6类,包括未发现问题、发现的违法事实行为、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抽查检查结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差缺补漏,找出病因,并限期整改,确保各律师所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宾川县司法局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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