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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09)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0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宾房权证字(1998)字第323

陈仙桃、何彩云、林发银

房产证

No00001425

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原粮食局院内)

2

宾房(1998)共字第323

陈仙桃、何彩云、林发银

共有权证

No00001195

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原粮食局院内)

3

宾房(1998)共字第323.

陈仙桃、何彩云、林发银

共有权证

No00001196

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原粮食局院内)

4

宾国用(2002)字第0002773

陈仙桃

土地证

No016130536

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原粮食局院内)























公告单位:宾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