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参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本机关拟对下列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现依法在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联系电话:0872-7144802),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陈述和申辨权;2、听证权。需陈述、申辨以及听证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统一信用代码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52532924MJY144160A |
宾川县州城镇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2 |
52532924329183826Q |
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宾川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