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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和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和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
 
一、债务限额调整
2016年,根据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全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3.14亿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11.84亿元,专项债务1.3亿元。
2017年,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州财政局以《大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大财债务〔2017〕13号)文件,新增我县债务限额0.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23亿元,专项债务0.36亿元);同时,调减我县2016年二级公路一般债务限额1.97亿元。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为此,债务限额调整后,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10亿元,专项债务1.66亿元。
二、专项预算调整
为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有效推进,经认真梳理和筛选,结合年初预算情况,建议安排县级新增政府债务0.59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方面。并对债务收支作专项预算调整。
三、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全县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81,7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1,933万元,专项债务9,830万元。
全县2017年6月末政府债务余额为79,4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9,652万元,专项债务9,830万元。
 
 
 
宾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