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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存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存明同志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宾川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受中共宾川县委组织部委托,中共宾川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王存明同志20193月至20227月任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发改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综合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负责新能源的发展、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等管理,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等12个股室,下设县煤炭管理所、县数字经济服务中心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属宾川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是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未列入审计。截止20227月末,人员编制为3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35人,退离休遗属4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3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20198月县煤炭管理所整建制划转县发改局时划转入2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29.85万元

1.2021年将并未发生的应急救灾物资经费3.10万元列作支出,已形成虚列支出的事实,年末财务账面没有反映资金结存明细

2.2021收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账面为县卫生健康局)拨入疫情物资采购经费21.75万元列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有反映收入

3.20221-7月支出办公费等直接在累计盈余中列支5元,形成少反映当年支出。

(二)应缴未缴结转结存资金76.40万元

截至20227月底,财务账面反映结转结存2019年前州民航建设办公室拨入机场建设经费76.40元,已形成部门存量资金未缴财政

(三)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1.83万元

2019-2021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19.10万元,列支工会补助、职工体检费12.73已形成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的事实。

(四)储备物资账实记录反映不准确、不完整

1.截止20227月底,财务账面没有反映出2020-20227月发生的物资调出减少情况。

2.20224-5购入疫情防控救灾物资16.25元,物资已入库。截止20227月底,财务账面未反映物资增加。

3.仓库出入库物资台账不完整:经延伸抽查,县救灾仓库物资排列有序,有2020-2022年仓库物资调拨通知、出入库情况统计表、不定期实查统计表,没有库存物资盘点表及20217月前物资台账。

(五)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宾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务核算不规范29.8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发改局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对应缴未缴财政结转结存存量资金76.40万元的问题,责令县发改局限期上缴财政;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1.8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发改局停止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严格执行预算,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严格管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对储备物资账实记录反映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县发改局加强储备物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账、物资台账、实物定期盘点表,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对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要求县发改局自行规范完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宾川县审计局向县发改局提出以下建议:(一)严格按照《宾川县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加强储备物资采购、储存、出入库、调配调运及日常综合管理,确保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账、物、卡相符;(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科目、资金数额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项目资金按规定列报,专款专用;(三)及时清理预算结余资金及两年以上的结转结存资金,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整改。对财务核算不规范29.85万元的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加强了财务核算;对应缴未缴财政的存量资金76.40万元,已及时上缴县财政;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1.83万元的问题,县发改局承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储备物资账实记录反映不准确、不完整以及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县发改局积极安排部署进行完善整改。对审计提出建议,县发改局已积极采纳。

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发改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