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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3314日至2023425日,对宾川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县卫生监督所。

一、基本情况

县卫健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宾川县中医药管理局、宾川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是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8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15人,2022年末实有人员1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下辖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7个。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财政预算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75.83万元(基本支出347.87万元,项目支出1227.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98.77万元(基本支出364.23万元,项目支出1234.5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入14.6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调整54.9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累计结转结余 46.64万元。

2.其他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其他收入5.00万元,其他支出8.68万元,上年结转9.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结转结存资金3.74万元县卫健局2022年末结转结存2019年以前党代表活动经费3.74元,已形成部门存量资金未缴财政。

(二)罚没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县卫生监督所2022年罚没收入14.52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

应交未交财政性资金5.28县卫生监督所2022年末结存2018年承建单位退回多付综合楼建设款5.28元,已形成结余财政性资金未交回财政。

(四)县卫生监督所会计核算不规范多个会计科目核算反映不准确,不能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宾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74万元,责令县卫健局限期上缴财政下属县卫生监督所罚没收入14.52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的问题,责成将罚没收入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完整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结存2018年承建单位退回多付综合楼建设款5.28元形成结余财政性资金未交回财政的问题,鉴于县卫生监督所审计期间已将资金上缴县财政,审计不再进行处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多个会计科目核算反映不准确不能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事项,责成县卫生监督所自行对单位账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清查结果报我局备案。

为加强今后财务管理,宾川县审计局向县卫健局提出以下建议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宾川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列为财务报销凭证,不能使用零星费用报销审批单代替。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健局已积极组织整改。对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3.74万元,已及时上缴财政。并督促下属县卫生监督所将罚没收入14.52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进行了账务调整;结存2018年承建单位退回多付综合楼建设款5.28元形成结余财政性资金,审计期间已将资金上缴县财政;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多个会计科目核算反映不准确的事项,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了财务全面清查核实20238月已清查结果报我局备案。对审计提出建议,县卫健局已积极采纳。

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