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宾川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8日,对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人社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12个股室,下设县社会保险局(宾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宾川县就业局、县人才服务中心(宾川县人才市场)3个独立核算单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个非独立核算单位。截至2021年末,局机关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18人(编制14人),事业7人(编制7人);退休人员2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调剂使用专项经费27522.16元
2021年,县人社局未经批准在大学生村官食宿补助资金(2020年前县委组织部拨入,2020年末停止补助)中列支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承担部分补助费27522.16元。
(二)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
2021年5月,县人社局与云南洪昇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宾川县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2021年11月竣工),合同价款为8539848.68元。截至2022年4月,该项目未建设完成。未按规定配合发改部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在预算执行中,未能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
(三)未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2021年,县人社局重要项目资金支出(含上年预算指标在本年支出)共计9397457.85元,其中:拨县教体局及县卫健局2020年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280000元(县教体局72人1440000元,县卫健局42人840000元),三支一扶518125.60元,就业平台建设项目支出6599332.25元。县人社局对上述项目资金支出未按规定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等相关规章制度,也未进行绩效评价,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预算绩效实施评估等方面有所缺失。
(四)专项经费结余未上缴财政33227.84元
2019年末,代发村官住宿补助费结转134550.00元,2020年支付村官住宿补助73800.00元,2021年支付本单位应承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27522.16元。村官住宿补助已于2020年末停发。截止2021年末,代发村官住宿补助账面结余33227.84元(未含列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承担部分补助费27522.16元),已形成存量资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宾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专项经费27522.16元,要求县人社局积极完善资金调剂报批手续;对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的问题,要求县人社局加快督办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取得实效;对未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问题,要求县人社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经费结余未上缴财政33227.84元,责令县人社局限期上缴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宾川县审计局向县人社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未经批准不得调剂使用专项经费;(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三)按规定对本单位所有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进行账务处理,杜绝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真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并准确填报年度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社局已积极组织整改。2022年8月,以宾人社专〔2022〕29号文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调剂使用村官食宿补助经费;加快项目进展,及时同财政协调工程建设资金,于2022年8月拨付工程款1000000.00元,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2022年7月制定了《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对2021年度绩效管理开展了考核和评价;2022年7月,已按审计决定上缴财政存量资金33227.84元。具体整改结果由县人社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