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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启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启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的公告

根据《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到大理州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停建停批坝区农村建房的通知》(大自然资〔202039号)要求,为保护坝区耕地,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我县于20207月全面暂停坝区农村建房规划审批。现根据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我县从2021721日起恢复正常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业务,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及地点:

(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建设规划由宾川县自然资源局审批,请前往宾川县金牛镇南苑路205号五楼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办理

(二)上条规定以外其他村庄建设的规划审批请前往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二、业务办理条件:

(一)拥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

(二)申请户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建设工程使用土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建设内容符合村庄管控要求。

三、业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二)1:500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及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和城建坐标系坐标。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土地证、身份证。

(四)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   

(五)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联系电话:73361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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