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注销已关闭矿山过期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宾矿注销公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及中共宾川县委办公室、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川县砂石矿矿权设置方案>的通知》(宾办通〔2018〕2号)文件精神,宾川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宾川县23个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砂石矿山进行了关闭退出,已分批注销了11个已关闭砂石矿山过期采矿许可证,现还剩12个已关闭砂石矿山及1个已自行关闭,撤除了生产设施,并进行了土地复垦的宾川县平川镇页岩机制砖厂,共13个已关闭矿山过期采矿许可证未注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的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按程序向社会公告,依法注销13个已关闭矿山的过期采矿许可证,定期公开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17:00时止。
欢迎社会各界对已关闭矿山进行监督,及时举报其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872—7142620,0872-7311147
地 址:宾川县自然资源局,金牛镇南苑路205号
特此通告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4日